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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事项通知
注意:
1、人事部门的文件为参考。
2、2004年6月15日前交到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交到科研处基础办。
3、请下载表格: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的连接)
关于申报200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委属各高校:
根据人事部《关于申报200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有关事宜的函》(人专司函[2004]5号),人事部今年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工作。现就我委申报资助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
要把项目申报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末,与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申报的重点是:对国防科研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对军工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项目评审将适当对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予以支持。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或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4、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5、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三、申报项目类别及名额
申报项目分为科研项目和小额资助两类,其中,科研项目在申报时不须进行重点、优秀、启动等类别的划分。申报项目经人事部审定后,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进行资助。
请你单位申报科研项目3个。超额的,将由计算机按申报项目顺序予以统一删除。
四、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
1、各单位自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组织落实本单位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
2、各单位要严格项目申报质量,好中选优,确保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3、在对拟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于2004年6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国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逾期申报或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
(1)人事部门的报告;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 (表格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
(3)按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2.0版)制作的申报数据库软盘一张。
附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国防科工委司局发函
二00四年四月七日
人事部门原文:
人事部200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注意:我校截止日期为6月18日前,请各院系推荐1人,教师也可自荐,满足条件的回国三年之内的人员,材料一式一份即可,并将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我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再填写正式稿,科技处联系人王广飞86414151)
根据人事部关于《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的规定,今年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
申报项目要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要严格项目申报质量,好中选优,确保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申报的重点是: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项目评审将适当对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予以支持。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或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4、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5、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三、申报项目类别
科研项目在申报时不须进行重点、优秀、启动等类别的划分。项目经人事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进行资助。
四、申报时间及办法
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地区、各部门人事部门具体组织,拟申报项目的留学人员请及时于当地人事厅(局)联系,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可复印,也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chinatalents.gov.cn )。各地区、各部门人事部门在对拟申报材料审核后,于2004年7月30日前将材料汇总、报送人事部,过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